《明史》是二十四史中的最后一部,共三百三十二卷,包括本纪二十四卷,志七十五卷,列传二百二十卷,表十三卷。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,记载了自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元年(公元1368年)至明思宗朱由检崇祯十七年(公元1644年)二百七十六年的历史。
清朝顺治二年(公元1645年)设立明史馆,编纂《明史》,因国家初创,诸事丛杂,未能全面开展。
在二十四史中,《明史》以编纂得体、材料翔实、叙事稳妥、行文简洁为史家所称道,是一部水平较高的史书。这反映出编者对史料的考订、史料的运用、对史事的贯通、对语言的驾驭能力都达到较高的水平。
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《宋史》,其编纂时间之久、用力之勤、记述之完善则是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。《明史》虽有一些曲笔隐讳之处,但仍得到后世史家广泛的好评。赵翼在《廿二史札记》卷31中说:“近代诸史自欧阳公《五代史》外,《辽史》简略,《宋史》繁芜,《元史》草率,惟《金史》行文雅洁,叙事简括,稍为可观,然未有如《明史》之完善者。”
编修背景
清兵入关后,顺治二年(1645年)四月癸亥(十一日),御史赵继鼎奏请编纂《明史》(注:赵继鼎奏请编纂《明史》的记载,见于《清世祖实录》卷15,何冠彪《顺治朝〈明史〉编纂考》一文首揭此事。但清廷何时决议编纂,尚无确切史料证实。)
清代官书中亦不见有关编纂《明史》的诏令,《清世祖实录》中仅见几位总裁于顺治二年(1645年)五月癸未的上奏,其中言,“臣等钦奉圣谕,总裁《明史》”,并提出副总裁及编纂人员名单。这种“钦奉圣谕”,很可能仅是早朝时的口头指示而已。以往论著称顺治二年五月“诏修《明史》”,表述确实有所不当,准确言之为:顺治二年五月,清廷组成《明史》的编纂人员。得到了清朝廷的认可。其后,大学士冯铨、李建泰、范文程、刚林、祁充格为总裁,操办此事。是年五月,由总裁提名副总裁和编纂官,并设收掌官七员,满字誊录十员,汉字誊录三十六员, 揭开了清朝官方编纂《明史》的序幕。
康熙四年(1665年),重开明史馆,因编纂《清世祖实录》而停止。康熙十八年(1679年),以徐元文为监修,开始编纂明史。于乾隆四年(1739年)最后定稿,进呈刊刻。《明史》是中国历史上官修史书中编纂时间最长的一部。如果从清顺治二年(1645年)开设明史馆起,到乾隆四年(1739年)正式由史官向皇帝进呈,前后历时九十四年。假如从康熙十八年(1679年)正式组织班子编纂编写起至呈稿止,为时也有整整六十年之久。
主要是当时政治上不稳定的原因。《明史》的正式开馆修纂始于清顺治二年五月初二(1645年5月26日)。据清朝顺治实录记载,当日以修《明史》总裁官内三院大学士冯铨、洪承畴、李建泰、范文程、刚林、祁充格等奏请,正式设置副总裁官,以学士、侍读学士詹霸等十一人充任,并且选定编纂、收掌、誊录官。
此时正值清兵入关之初,清朝立足未稳便急于诏修《明史》,其目的是显而易见的。一是以此宣告明朝已亡,而当时南京的弘光朝廷正与清朝南北对抗,修《明史》便是不再承认弘光的南明政权存在。二是以此笼络明朝遗臣,通过编纂《明史》,使那些降清的明朝汉族官员有一种情感上的寄托。
从当时的形势来看,开馆修史的条件是根本不具备的。虽然到五月十五日(6月8 日)清军攻入南京,南明弘光朝廷灭亡,五月二十八日(6月21日)清廷宣布“平定江南捷音”,但是实际上清军在江南遭到了军民的坚决抵抗,尤其是清廷公布“剃发令”后,更激起江南百姓的抵制。其中著名的战斗有阎应元领导的江阴保卫战,固守孤城达两月之久。
南明弘光政权覆灭后,明臣黄道周、郑芝龙等奉唐王朱聿键于福州建立了隆武政权;与此同时,张国维、张煌言等奉鲁王朱以海于绍兴监国(鲁王监国);李自成农民起义军余部也与明总督何腾蛟结合抗清。到顺治三年(1646年),明臣苏观生等奉朱聿鐭在广州建立了绍武政权,丁魁楚、瞿式耜等又拥立桂王朱由榔建立了永历政权。顺治六年(1649年),张献忠农民军余部在孙可望、李定国率领下,与南明永历政权结合,成为抗清主力之一。
在清军占据的北方各地,与南方抗清形势呼应,山东、山西、陕西、甘肃义师纷起,一些降清明朝将领也先后举旗抗清,在全国范围内,几次掀起抗清高潮。例如顺治九年(1652年)李定国率军收复宝庆、全州、桂林的战役,迫使清定南王孔有德自杀。顺治十年至十一年,明鲁王部下张名振、张煌言等率舟师攻入长江,直抵南京近郊;郑成功亦率水军攻克舟山。这样的抗清斗争,直到清康熙初年,南明永历帝被吴三桂所杀,郑成功、李定国先后去世,始告一段落。而与此同时,一些急于做官出仕的汉人知识分子如魏象枢、汤斌等人则急不可耐地参加了清廷所组织的科举考试,率先应试取中,从此大开了汉人高级知识分子参幕清廷的先例。
在这样战火纷飞、政局未定的情况之下,要集中大量人力物力开馆修史,是根本不可能的。
清康熙八年(1669年),康熙皇帝拘禁权臣鳌拜,开始亲政。然而此时政局又有新的变化。康熙十二年(1673年),由于平南王尚可喜、平西王吴三桂和靖南王耿精忠撤藩而引发了“三藩之乱”,从此,又开始了长达八年之久的战乱。直到康熙二十年(1681年)十月,吴三桂之孙吴世璠自杀。“三藩之乱”期间,清廷集中全力平叛,仍然无暇顾及《明史》的修纂,因此,当时朝廷在顺治二年(1645年)所下编纂《明史》的诏令,实际只是一纸空文,它的政策作用远远超出了它修史的作用。
《明史》编纂第一阶段无绩可言的另一方面原因,是史料的缺乏和人力的不足。当时不仅没有力量整理明朝的邸抄和档案,而且在征求图书时,献书者也极少,就连最基本的史料明代历朝实录也不完整,天启朝实录缺少七年以后部分,崇祯朝因亡国而无实录。如此种种,也限制了《明史》编纂工作的进展。
直到“三藩之乱”基本平定之后,清廷才有力量集中人力物力正式动手编纂《明史》,其间已历时三十五年之久。真正动手修史,是康熙十八年以后的事。康熙十七年(1678年)诏征博学鸿儒,次年三月,试博学鸿儒一百四十三人于体仁阁,取一等二十人,二等三十二人,命编纂《明史》,从这时候起,正式动手编纂《明史》的第二阶段即告开始。
康熙年间编纂《明史》者,可谓人才济济。有当时的著名文学家朱彝尊、尤侗和毛奇龄等人。但出力最多的是清初著名史学家万斯同。
这里,应当提一提中国史学史的一段公案。原来,明清之际,有一些明朝遗臣和反清志士十分重视明史的研究。杰出思想家黄宗羲曾编《明文海》四百多卷,并著有《明史案》二百四十卷;顾炎武也辑存有关明朝史料一两千卷。清朝统治者入关后,为笼络明朝遗臣、社会名流,曾有意开博学鸿词科。虽然有睢州人汤斌等汉人积极参与,但黄、顾等人仍然秉持文人的骨气坚持不肯与清廷合作,但为着保存明朝真实史迹的目的,仍派出了得力助手参与明史的编纂。黄宗羲的得意弟子万斯同,便是当时被委派参加《明史》的编撰人之一,万斯同是一位出色的史学家。黄宗羲的儿子黄百家、顾炎武的外甥徐元文,也都参与其事。这样,就相应地保证了《明史》的质量。
清初著名学者钱大昕曾评论万斯同:“专意古学,博通诸史”,熟于明朝掌故,对自洪武至天启的“实录”,皆“能暗诵”,了如指掌。他先后编写和审定两种《明史稿》,各有三百和四百多卷。因此,可以说,《明史》的初稿,在万斯同时代已基本上完成了。万斯同死后,先后三次任《明史》总编的王鸿绪,把万氏的《明史稿》进行了改编,于康熙末年和雍正初年两次向皇帝进呈,这便是王氏《明史稿》本。史学家对此大加赞赏。
到雍正元年(1723年)正因为康熙十八年(1679年)博学鸿儒科及其编纂《明史》只是康熙皇帝的一种政治手段,所以其结果也必然会时重时轻,迁延时日,前后用了将近五十年时间,直到康熙皇帝病逝,雍正元年(1723年)仍然未能完成这部官修的前朝史。但是,这时的情况与顺治二年(1645年)下诏初修时已经大不相同。除了政局稳定,经济也逐渐恢复,到康熙后期更出现了繁荣盛世,这些都为《明史》的编纂工作提供了良好条件,无论从人力物力还是资料的征集方面,都是前所未有的。因此,这近五十年时间,虽然未能完成《明史》的编纂,但却是《明史》成书的关键阶段。我们所见《明史》之雏形便是在此时形成的。到雍正元年(1723年)为止,先后完成了四部《明史》的稿本。一种是万斯同审定的三百十三卷本,另一种是他审定的四百十六卷本,这两种稿本都被称作万氏《明史稿》。此外还有王鸿绪于康熙五十三年(1714年)进呈的《明史(列传部分)》二百零五卷本,这实际上是在万氏《明史稿》基础上删削编纂而成的。到雍正元年(1723年)六月,王鸿绪又一次进呈《明史稿》,包括纪、志、表、传,共计三百十卷,这便是王氏《明史稿》,即后来刊刻的所谓《横云山人明史稿》。至乾隆四年(1739年),清政府又第三次组织人手修改明史稿,这才形成定稿的《明史》。因为这次修书总裁为张廷玉,因此通行的《明史》题为张廷玉等撰,张廷玉也是唯一在在清朝中配享太庙的汉人。
经过三次编纂,费时几十年。《明史》的确有不少长处。首先,它体例严谨,叙事清晰,文字简明,编排得当。史评家赵翼在《廿二史札记》中,曾将辽宋、金、元诸史和《明史》作了比较,认为“未有如《明史》之编纂完善者”。其次,《明史》的史料较为丰富。当时可资的第一手史料很多,除一套完整的明朝各帝“实录”(即《明实录》)而外,尚有邸报、方志、文集和大量私家史乘。朱彝尊修史时《上总裁第二书》中说,仅各地的方志藏于国家图书馆者,即达三千余册之多。此外,如明人王世贞著述的《锦衣志》、《中官考》等,都对明朝特务统治和宦官之弊有系统地作了介绍。这些,都使明史的修撰者们较之各朝修官史者,有得天独厚的有利条件。第三,《明史》有些地方持论公允,也能秉直书写。如熊廷弼的功罪问题的记载,都很有参考价值。第四,《明史》在体例上有新的创造,在列传中专列了“阉党”、“流贼”和“土司”三目。宦官专政为明朝一代历史的重大问题,《阉党传》记载了王振、刘瑾、魏忠贤等宦官党羽祸国殃民的罪行。
《明史》编纂的作者们对李自成、张献忠等义军头领立传时称为“流贼”,完全是当时社会执政者的视角记载,也为统治者总结了经验:“至于亡明,剿抚之失,足为炯鉴。”但客观上为后人保存了明末农民战争的某些可靠史料。《土司传》专写西南少数民族的情况,分湖广、四川、云南、贵州、广西五个土司传。这些传,保存了大量这一带少数民族的重要资料。国内少数民族的历史,大半可以追溯到明朝初年。
《明史》成于众人之手,编纂时间过长,被魏源批评其列传繁冗,认为“可删去十分之三”,而且指出“食货、兵政诸志随文钞录,全不贯串”,并否定此书出自万斯同之手。
就此而论,值得在这里指出,清代文字狱中禁止的大多数作品一直被保存下来,而大多数遗失的作品不在被禁之列。这可能是在许多国家看到的现象的又一种说明。一本被列入禁书名单的书,被认为有特殊价值,从而被小心地保存下来。禁令实际上是最有效的广告形式。”
《剑桥中国史》评价道:“在二十四史中,《明史》被列为编纂得最仔细因而也是最可靠的史书之一。正史编纂者可以得到的许多资料如今已不复存在。另一方面也很明显,正史对明朝历史所作的解释,是根据清朝政府官方的新儒学正统观念。在这方面某种偏见是可以预料的。凡是涉及晚明时期明帝国与满洲和蒙古的关系的题目,其论述必然是偏颇的。不过,作为一种资料,这部官修史书最严重的不利在于,在很大程度上代替它的明代原始资料,尽管有所遗失,许多仍然存在。
赵翼:近代诸史自欧阳公《五代史》外……未有如《明史》之完善者。(《廿二史札记》)
白寿彝:①《明史》是一部史料价值较高的正史。②《明史》修纂日久,又有前诸史修纂之经验,成为二十四史中较好的一部,尤其是隋、唐以后诸史中,更为突出。(《中国通史》)
余秋雨:《明史》后来成为整个二十四史中写得编纂较好的一部,这是我们要承认的事实。(《山居笔记:一个王朝的背影》)
刘庭华:《明史》编纂体例严谨,首尾连贯,材料翔实,文笔简洁,舛误很少,是自清代以来史家公认的一部质量上乘的史著。相反,《元史》的编修,由于迫于朱元璋政治需要的压力,历时11个月共331天,31人参加,组织领导工作紧迫、匆忙、粗乱,近180万字的巨著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草成,根本没有时间来核对史料的真伪和问题的分析比较。确切地说,《元史》是史官们迫于政治压力抄撮而成的。因此,《元史》的舛误甚多,内容前后重复、互相矛盾的地方随处可见。(《中国历史是干部的教科书》)
孟昭信:后人认为《明史》编纂虽然仍有某些不足之处,但确实是五代以来所修各史中最好的一部。(《康熙评传》)
《明史》有《哈烈》、《黑娄》二传,事实上都是指阿富汗西部重镇赫拉特(Herat),这个失误是受了哈烈、黑娄在《明实录》中并存的影响,又将统治者沙哈鲁当作地名。
《明史》这本书对部分的皇帝都进行了粉饰,比如世宗朱厚熜在位中后期,迷信方士、尊崇道教、好长生不老之术、宠信奸臣严嵩,边事废弛、倭患加重、海禁厉行,《明史》却评价世宗为“中材之主”,对以上的事情很少提起;光宗朱常洛仅在位一个月左右,被评价为“潜德久彰,海内属望”,这确实夸大了光宗;
《明史》卷二六五《施邦曜传》记海盗刘香的下场为“就擒”,卷260《熊文灿传》又记其“势蹙,自焚溺死”。曹甫之被杀,《洪钟传》记其为廖麻子所杀,《林俊传》则记其为指挥李荫所擒杀。《食货志》说正德时有皇庄三百余处,今查《明经世文编》夏言的奏疏,很明显是三十余处之误。《明史·谢肇淛传》中讲谢肇淛是万历三十年的进士,事实是万历二十年,万历三十年并没有科举考试。《卓敬传》记姚广孝与卓敬有隙,广孝进言劝成祖杀之,无其事。
《明史》称郑成功将鲁王朱以海沉入海中杀死,事实上郑成功去世乃先于鲁王朱以海。鲁王朱以海死后,其世子朱弘桓渡台湾,得到郑经的庇护,直至明郑覆亡。
近代学者论《明史》之编修过程,往往对王鸿绪持有剽窃之成见,侯仁之则认为“两百年来王氏所蒙诬妄,从此可以释然矣。”曾参与《明史》编修的汪由敦(1692-1758)则说:“王本列传,聚数十辈之精华,费数十年之心力,后来何能追躅万一,若存诋诽之见,非愚则妄。”,杨椿认为“王鸿绪史稿”乃攘窃徐元文之作,史实舛漏百出,“盖是非毁誉尚不足凭,不特纪志表传自为异同已也。”
《明史》出现过一些小错误,比如明穆宗的名字,据何乔远《名山藏》记载,穆宗名叫“载坖”,而“朱载垕”在当时另有其人,为齐东王;《明史》记载明宪宗的即位年龄也是错误的,《明宪宗实录》记载:圣慈仁寿太皇太皇太后于丁卯十一月二日生(即正统十二年(1447年)),即位时已经19岁了,而非16岁;伪宋政权的徽王,《明史》作“汪直”,而实录等史书更多记作“王直”;张献忠传称张献忠将卒以杀人多少叙功次,共杀男女六万万有奇。然而有明一朝巅峰人口也不足2万万,中国人口第一次达到4万万是在清末,6万万是在新中国建国后;倪元璐传在结尾称“本朝(清朝)谥文正”,而据清朝世祖实录记载,倪元璐在清朝应谥“文贞”等。